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29日,广州市南沙区老师局官网深远,为落实《南沙区对于促进房地产高质地发展的些许递次》洽商精神,具备两种条目之一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、少年可苦求入读南沙区义务老师阶段肇始年龄区属公办学位。
具体条目为适龄儿童、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东谈主自2025年1月10日(含2025年1月10日)起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且得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东谈主领有该房产100%份额能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东谈主和子女共同领有该房产100%份额的;适龄儿童、少年祖父母自2025年1月10日(含2025年1月10日)起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投资期货且同期得志祖父母领有该房产100%份额,适龄儿童、少年随祖父母同户同住(适龄儿童、少年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)三年以上(达成至往时招生盘算推算公布之日),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东谈主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条目的。
公告涌现,合适条目的适龄儿童、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东谈主当作苦求东谈主,可为该儿童、少年苦求入读学位。苦求东谈主于2025年5月7、8日到南沙区招考办(广州市南沙区进港通衢466号之二传媒大厦一楼)现场报名登记并递交联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。